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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发布时间:2016-08-19 02:45:28  已阅读: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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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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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三章消费税第四节计税依据的内容。

  【知识点】: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1.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

  2.其他征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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