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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经济法基础》预习要点:劳动合同的效力
发布时间:2016-01-10 04:57:34  已阅读:38

2016年《经济法基础》预习要点:劳动合同的效力

  【预习要点】

  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生效有特殊约定。

  无效劳动合同:

  1.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后果:

  (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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