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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葡萄酒消费税管理
发布时间:2016-08-23 02:02:19  已阅读: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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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葡萄酒消费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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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三章消费税第十节申报与缴纳的内容。

  【知识点】:葡萄酒消费税管理

  以进口葡萄酒为原料连续生产葡萄酒的纳税人,准予从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减已纳消费税,如当期不足抵减的,余额留待下期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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