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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法一》预习考点:卷烟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发布时间:2016-08-19 02:38:40  已阅读: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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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卷烟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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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科目第三章消费税第四节计税依据的内容。

  【知识点】:卷烟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自2012年1月1日起,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范围为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卷烟。

  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扣除卷烟批发环节批发毛利核定并发布。计税价格的核定公式为:

  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

  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按照税务机关采集的所有卷烟批发企业在价格采集期内销售的该牌号、规格的卷烟数量、销售额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的,按计税价格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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