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个人所得税 - 昆明培训|昆明财务培训|昆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昆明银行培训|昆明房地产培训|昆明学历提升|天学咨询|天学教育|昆明公开课培训|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云南学历提升|昆明在职研究生|昆明同等学力申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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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6-08-18 02:56:51  已阅读:65

单选题

白某为某私营企业的独立董事兼投资者,2015年白某从该私营企业取得董事费收入60000元,将其中2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红十字事业;以投资者的名义向该私营企业借款20000元用于家庭消费支出,年末未偿还借款。根据上述事项白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0860

B、11400

C、10400

D、1344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董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私营企业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不归还,又不用于生产经营的,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白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1-20%)-20000]×30%-2000+20000×20%=10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