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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会计》知识点:重组义务
发布时间:2016-09-07 02:52:26  已阅读:102

 注册会计师知识点:重组义务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1.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

  2.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3.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

  下列情况同时存在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

  1.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

  2.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重组计划已经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该企业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

  【提示】因辞退福利确认的预计负债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关注】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

  诉讼费计入管理费用,赔偿及担保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产品质量保证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弃置费用现值计入固定资产。

重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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