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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法二》预习知识点: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发布时间:2016-09-05 03:12:11  已阅读: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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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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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科目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第八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内容。

  【知识点】: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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