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制定税收法律法规的机关不同,其法律级次也不同:
(1)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2)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法律法规分类 |
立法机关 |
说明 |
税收 法律 |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
除《宪法》外,在税收法律体系中,税收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
授权 立法 |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 |
属于准法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为待条件成熟上升为法律做好准备 |
税收 法规 |
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
在中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的地位,在全国普遍适用 |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
目前仅限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等特定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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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规章 |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该级次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 |
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
在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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