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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职称经济法常见考点:单位存款
发布时间:2016-08-29 09:42:08  已阅读:77

【考点四十八】单位存款
  1.强制存入、禁止坐支
  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除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外,必须存入开户银行,不得自行保存;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2.单位定期存款
  (1)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3个月、半年、1年三个档次;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2)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限制支出原则
  ①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
  ②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4)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金融机构。
  (5)存款单位迁移时,其定期存款如未到期转移,应办理提前支取手续,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一次性结清。
  3.单位活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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