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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法二》预习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发布时间:2016-08-23 02:39:24  已阅读: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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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纳税人与非纳税人的划分

  (二)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科目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第二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的内容。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其他组织。(有收入的组织>企业)

  (一)纳税人与非纳税人的划分

  【解释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非法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解释2】所说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在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包括境外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解释3】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专业划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二)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解释1】居民企业认定双标准:其中注册地标准是主要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是附加标准。(符合一个,即可认定为居民企业)

  【解释2】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解释3】居民企业(两个标准,符合一个)

  (1)境内注册的企业。

  (2)境外注册、境内实际管理的企业。

  【解释4】非居民企业(两个标准都不符合的)

  (1)境外注册、境内设立机构(非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

  (2)境外注册、境内无机构,但有来源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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