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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职称经济法常见考点:公司法人财产权
发布时间:2016-08-22 04:30:17  已阅读:105

【考点二十七】公司法人财产权

  1.公司提供担保

  是否需要经过股东(大)决议,关键看提供担保的对象:

提供担保的对象

担保限制条件

他人

(1)“二选一”

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2)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

(3)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公司章程对投资的总额或者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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