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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发布时间:2016-08-15 04:34:26  已阅读:57

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在预习期时间很充足,先人一步备考是明智的选择,实现梦想,从了解教材知识点开始,下面天学小编整理了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复习知识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再作调整。

  单项选择题

  1、2014年甲盐场占地面积为30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地35000平方米,生活区用地15000平方米,盐滩用地250000平方米。已知当地规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0.8元。甲盐场当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35000+250000)×0.8=228000元

  B.300000×0.8=240000元

  C.(35000+15000)×0.8=40000元

  D.(15000+250000)×0.8=212000元

  【答案】C

  【解析】盐滩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甲盐场当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为(35000+15000)×0.8=40000元。

  以上就是2017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的相关介绍,大家在复习时要区别对待,重点对待难理解的章节,初级会计师备考路上充满考验,只要大家坚持,相信终究会拿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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