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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所得来源地的判定
发布时间:2016-05-06 03:57:58  已阅读:36

 

  【知识点二】所得来源地的判定

所得类型

来源地的确定

销售货物所得

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提供劳务所得

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转让财产所得

不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利息所得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租金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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