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应注意区分下列因素:
项目 |
目的 |
核算 |
收入的确认 |
商业折扣 |
打折促销 |
总价法 |
按折扣后的金额确认 |
现金折扣 |
提早收回货款 |
是否考虑增值税 |
无关 |
销售折让 |
商品有瑕疵为了销售 |
分两种情况 |
分别处理 |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的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其不构成商品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因此,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
(二)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资金提早收回的代价,是指企业为尽快收回资金,对顾客提前付款的行为给予的一种优惠。现金折扣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时不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
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还应注意折扣方式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折扣金额不同。
昆明天学咨询开展:企业个性化课程定制、公开课、总裁班、会计培训、网校课程、公司注册、代理记账、成人高考、会计证年检、会计证调转等,联系请致电0871-66306036浦老师
手机号:15887809523 浦老师 15587230648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