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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初级会计实务》基础备考点:其他应收款
发布时间:2016-04-26 05:09:12  已阅读:27

 

 【知识点】:其他应收款


 

  (一)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其他应收款应当按实际发生的金额人账。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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