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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会计》知识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发布时间:2016-03-10 01:52:48  已阅读:69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年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用一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预计使用寿命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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