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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经济法基础》预习要点:行政复议的申请
发布时间:2015-12-31 04:25:03  已阅读:28

2016年《经济法基础》预习要点:行政复议的申请

  【预习要点】

  (1)申请时间: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要点点拨】

  1.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有书面的仲裁协议。

  2.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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