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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实务》预习要点:长期应付款的核算
发布时间:2015-12-31 03:50:20  已阅读:22

2016年《初级会计实务》预习要点:长期应付款的核算

  【预习要点】

  (一)长期应付款概述

  1.定义: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2.特点:长期应付款除了具有长期负债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款项主要形成固定资产并分期付款的特点。

  3.科目设置:企业通过“长期应付款”科目,用以核算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和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时应付的款项及偿还情况。该科目贷方反映应付的长期应付款项,借方反映偿还的长期应付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长期应付款项。本科目可按长期应付款的种类和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应付融资租赁款

  1.定义:应付融资租赁款是指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而形成的非流动负债。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其所有权仍归出租方,但承租方获得了租赁资产的实质控制权,享有了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带来的各种经济利益,同时,作为取得这项权利的代价,需要支付大致相当于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的金额,这些款项在支付前,构成了应付融资租赁款。

  2.账务处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3.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将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三)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

  1.概述:企业购买资产有可能延期支付有关价款。如果延期支付的购买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所购资产的成本应当以延期支付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账务处理:企业购入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付款实质上具有融资租赁性质时,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价款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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