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首先施行“营改增”试点后,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也陆续开展了“营改增”试点。2013.8.1日,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营改增”。
“营改增”涉及的行业从一开始的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逐步扩展到广播影视服务、邮政业、电信业,并有不断将剩余的营业税行业改征增值税的趋势。
从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国家已发布了几十个有关”营改增“的文件,发文速度之快、之多,超过以往。
对于已开展“营改增”行业的企业财务会计人员来说,及时准确把握现有的“营改增”操作实务,已成当务之急,对于尚未开展“营改增”的营业税行业财务会计人员来说,也确实有必要提前学习相关税收政策、会计规定,作到成竹与胸。
课程目标
让学员充分了解掌握 “营改增”操作实务。
课程特点
强实务性:结合企业涉及的应税服务业务,分析如何遵循政策。
高灵活性:完全根据学员需求,讲解政策
易操作性:学员听了就能用。
一、“营改增”历史概述
1、增值税在世界范围内适用的演变。
2. 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和“营改增”演变
3. “营改增”的将来发展方向
4.目前增值税征税范围
5. “营改增”后的营业税税目
6.“营改增”的意义
二、“营改增”的一般规定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增值税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3.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二)应税服务
1.应税服务的具体构成
2. 提供应税服务
获取完整课程大纲请致电0871-66306036,或点击右侧图标索取